老伴去世,独生女儿来争房产,我该怎么办
今天,找到栏目组寻求帮助的是田先生,节目录制的时候,老人在哭诉女儿不孝的过程中,因伤心过度导致录制中断。据田先生讲述,女儿多年来一直不赡养他们老两口,老伴去世后,女儿突然出现只为争夺房产。亲情破裂的父女二人,为争房产对簿公堂,而田先生却在诉讼中以败诉收场。女儿不赡养老人还能顺利继承财产吗?田先生又该如何保住自己与老伴的唯一房产呢?BTV科教频道14:00首播节目《律师帮帮忙》中,张友伶律师将帮田先生找到败诉的根源,为他重新整理诉讼思路,帮他在维护权益的同时尽力唤醒父女的亲情。
田先生与老伴相濡以沫多年,仅有一个独生女儿,却对老两口的生活疏于照料。老伴生病入院,生活不能自理,女儿不仅没有负担任何的医疗费用,就连去医院探望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。照顾老伴的重担全落在了田先生一个人的身上,这让本就身体状况不佳的他,深感力不从心。
女儿的态度和做法,让田先生十分心寒,老伴离世后女儿的出现,更让他对女儿的愤怒达到了顶点。如今,田先生的女儿想要继承的,正是母亲所占房产份额中属于自己的部分,也就是整套房产的四分之一份额。面对女儿的要求,田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。
不甘心的田先生接连提起二审以及再审,但三次诉讼均以失败告终,这样的结果让田先生无法接受。女儿是否拥有继承权,田先生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,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。
在诉讼的过程中,女儿提提供了证人、证言在内相关证据,证明自己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。而田先生的证据,仅仅只是陈述了自己如何照顾老伴,并没有提出女儿不赡养老人的证据,因此在举证方面存在焦点偏离,举证方向有误。 田先生应结合实际情况,提出女儿多年来没有给父母任何的生活费用,以及在照顾父母方面对父母的欠缺。其中包括在母亲住院的时候,女儿也没有照顾母亲等等情况,都可以让女儿在继承的时候少分或者不分遗产。
张友伶律师表示,举证不足的田先生相当于浪费了三次机会,面对如今的局面,田先生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可以尝试。便是提起检察院的检察监督程序,如果在这个程序过程中,田先生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或者证明女儿不赡养的证据,检察院将依法进行核实,之后做出新的判定。
鉴于目前高院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,加上田先生目前与女儿的关系比较僵化的现状,张友伶律师提出,如果检察监督程序不能推翻原来的判决,在保障田先生居住权的情况下,对于涉案房屋中田先生拥有的四分之三的份额,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或者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,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予以进行相应的处置和分配,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