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律师评析:老人遗嘱将房屋由儿子继承并为再婚妻子设定居住权,后又将房屋全部过户给儿子,该居住权还能成立么? 居住权, 房屋案例库, 房屋继承赠与发布者 福州房产律师网2025年1月13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 《民法典》第230条规定“因继承取得物权的,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。”不同于通过合同设立居住权必须办详情